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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勇厅长在内蒙古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作者: admin   来源: admin   加入日期:2015-1-24  点击率:2085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表彰“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先进地区。会上,王波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百姓安居工程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密切跟踪市场变化,指导各地合理控制开发节奏,引导产业转型发展,呼和浩特市在全国率先调整限购政策,全区房地产市场未出现大的波动。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物业管理年”活动扎实推进,建立了物业服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组织物业企业“外学内比”,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住宅产业化进程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率达到26%9个盟市建成EPS模块生产厂11家,乌海市在中西部省区率先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

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去年国家下达我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为23.9万套。截至年底,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24万套,开工率100.6%;基本建成22.9万套,完成率114.7%,完成投资484.4亿元;积极争取贷款支持,搭建了自治区本级融资平台,先期500亿元贷款已获得国开行的承诺,首批237亿元的贷款已经落实,目前正在陆续发放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实施178.9万套,受益群众将达到500万人。包头市北梁、赤峰市铁南、兴安盟阿尔山等地棚户区改造得到大力推进,特别是北梁棚户区全面完成拆迁工作,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分别于近期在批示中充分予以肯定,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王波副主席均作出重要指示,住建部陈政高部长专程就此项工作到我区考察调研,定于本月20日在包头市召开全国棚改现场会。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7万户,已完成16.7万户,完成总投资约85亿元。国家补助资金7.4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18.1亿元。出台了省级分类补助标准,集中力量解决最贫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自治区政府在五原县召开了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暨村庄整治现场会。

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68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4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归集职工数达230万人,缴存总额为1360亿元,累计提取475亿元,个人贷款余额483亿元,累计个人住房贷款70.7万人次。安排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用于支持北梁棚户区改造。针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区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以及内部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

建筑节能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共对1582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了节能改造,已下达中央补助资金5.78亿元,自治区配套资金5.5亿元。节能改造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结合,既改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并纳入工程建设监管程序。加快绿色建筑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绿色建筑减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共有3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包头市石拐区列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二)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力度加大。

城市规划工作取得新成效。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完成编制成果,已提交住建部进行审查。城市规划编制水平和控规覆盖率明显提高,全区设区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全部修编到2030年,设区的城市控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地均开展了城市设计工作,在塑造城市形象、增强规划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认真按照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任务逐项进行梳理排查,分别向通辽市、乌海市派驻了城乡规划督察员。

村镇规划工作有了新提升。全区有237个重点镇完成了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1600个村庄实现“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大了传统村落、美丽宜居镇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成效显著。2012年以来,我厅以落实自治区政府开展的“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任务目标,完善制度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考核,圆满完成了活动任务,全区各项城建指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中用水普及率等7项指标在全国的排名均向前跃升,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预计全年完成投资700亿元,同比增长5.1%。对城市出入口进行改造整治,全区442个城市出入口已有348个开工建设。园林绿化成效明显,通辽市、鄂尔多斯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命名巴彦淖尔市为自治区园林城市,奈曼旗等6个旗县为自治区园林县城。加强城市管理,呼和浩特市等6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城管工作。授予包头市石拐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等14个项目为2013年度自治区人居环境范例奖。配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完成了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关工作。

村镇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经积极争取,我区有143个镇列为全国重点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37个小城镇建设项目给予奖励,带动项目投资10亿元。丰镇市隆盛庄镇和库伦旗库伦镇列入了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录,扎兰屯市柴河镇等31个镇(村)初步列入了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名单,有16个村列入了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确定扎兰屯市浩饶山镇等2个镇和托克托县河口村等7个村为第二批自治区级美丽宜居镇村,达茂旗希拉穆仁镇等15个镇、额尔古纳市奇乾村等4个村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四)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建筑业企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年内仅一级企业就新增34家,目前全区已有一级企业130家,二级企业近600家。引导、扶持企业转型发展,建筑业企业专业结构调整效果显现,公路、水利水电、市政企业均突破100家。2014年,我区有3项工程获鲁班奖,7家企业被评为2014年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出77项施工技术为自治区级工法。队伍的发展壮大提升了市场竞争能力,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区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400亿元。

标准和设计在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大地方标准的编制力度,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智慧住宅小区设计标准》《1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17个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积极推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完成了9项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确认了全区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名录。

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并计入信用档案;全区进场交易工程5034项,总造价895亿元。着手编制新一届计价依据,根据需要增加了远程视频监控费、扬尘治理费。对全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各地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治区的15项代建工程进展顺利,民主党派项目、监察厅项目已竣工验收。

加强了建设工程社保费筹集管理。全面启动“一卡通”系统,目前已有1507家建筑企业完成了信息录入工作。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47亿元。全区收缴建设工程社保费17.51亿元,划拨7.56亿元。

(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区对约2500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了全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工作,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已实施远程视频监控项目698项,监控面积约3657万平方米。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增加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的频次,先后针对直管工程起重机升降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城市燃气管网、鄂尔多斯市停缓建项目工程安全等,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督查行动。各盟市也积极开展自查,共自查工程4700多项,排查隐患25471条,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全年发生安全事故10起,死亡13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六)权力运行更为规范。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认真落实“三转”和“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善。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职工贪污挪用大额资金案件。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立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加大稽查执法力度,组织稽查执法队伍大练兵,收处投诉举报26件。进行行政权力梳理,将我厅的617项行政权力精简、压缩为285项,下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力35项。

同志们,过去一年取得的这些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正视存在的问题: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资金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业市场持续低迷,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建筑市场将更加统一开放,政府项目均需垫资施工,以上因素将使区内建筑业企业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地方为加快发展,在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做的不够到位,产生许多遗留问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资金沉淀较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比较多,群众对拿房本难、吃水难、采暖难、拆迁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等等。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全力以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任务。主要预期目标是:年内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4.2万套,完成投资450亿元;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7万户,完成投资80亿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0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0亿元,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70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1500亿元。

(一)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是确保完成任务。今年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开工24.2万套,基本建成16万套,任务量虽与去年持平,但实施的难度可能要更大,各地要全力打好这场硬仗。把抓竣工促入住作为2015年的重点工作,打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两年攻坚战,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目标要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指标,纳入目标责任书。

二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今年全区棚改任务是19.9万户,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大头。要发挥好自治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向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更多的贷款支持。做好棚户区改造和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的统筹、衔接工作,鼓励各地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前提下,以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政府购买存量房源等方式,加快实现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住房安置。

三是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督促尚未出台并轨管理实施细则的地区抓紧出台政策,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

四是创新住房保障工作方法。在集中新建公租房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即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实现“补砖头”与“补人头”并举。从2015年开始选择在部分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较大城市开展公租房长期租赁工作试点。

五是继续研究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问题。进一步强化资金安全监管,提高流动性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要通过合理确保贷款条件、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等措施,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个贷率。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指导。

一是适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区分情况、据实施策、分类指导。库存较多的城市要注重消化存量,控制新开发规模,通过减量提质、转型提高缓解市场矛盾。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对市场形势作出准确的研判。

二是抓好物业服务规范年活动,切实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税收、收费、财政支持等扶持政策力度。研究制定《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完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扶持有实力、有责任感的企业做大、做强、做久、做优。

三是全力推行住宅全装修,切实提高住宅品质。争取出台关于全装修绿色住宅激励政策的意见,为全装修住宅项目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指导和督促各盟市抓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落实工作,争取实现盟市全覆盖。帮助乌兰察布市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内蒙古鑫泰建设集团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应有的作用。规范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管理,解决老百姓办房产证难的问题。严格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的贯彻实施工作。

五是推进建筑节能和技术进步。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扩大能效测评覆盖面。着力做好15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下大力气提高工程质量。继续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体系的研究和推广力度,把伪劣产品挤出市场。总结阿尔山市、二连浩特市经验,摸索适合我区的技术类型和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以绿色、生态、低碳为理念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制定全区被动式房屋建设发展规划,切实做好阿尔山市、突泉县被动式房屋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审查和实施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按照自治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对关系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努力引导形成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

二是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各地做好城市设计。城市设计介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是城市由二维平面向三维立体转化的关键环节。城市的重点区域和地段均要做好设计,提出建筑风格、色彩、材质、高度、体量等方面要求。做好旗县域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工作,适时开展自治区试点工作。选择23个城市、镇作为试点,做好一体化建设总体规划,探索中心城市与相邻镇一体化发展的道路。

三是完善规划管控措施。继续深入落实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着手研究如何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盟市的考核内容,年内再向盟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2名。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规模划分的新标准,研究中小城市容积率标准问题。下力气治理违章建筑,整治城市顽疾。

(四)切实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完善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库并做好项目的对接和申报。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出台创新投融资机制方案,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完善价格机制等途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难题。引导适合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

二是抓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导各城市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优先改造老旧管网,力争用5年时间使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要继续做好试点工程,中小城市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项目。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拟就这一问题,以及城市设计工作,一并在包头市召开一个现场会。

三是推进城镇供排水和节水工作。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盟市、公共供水厂三级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到2015年底,12个盟市要建成地方水质监测站,具备42项常规检测能力,水厂具备10项检测能力。改造升级技术工艺落实、水质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水平,加大再生水、疏干水和劣质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探索建设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型城市”。

四是推进城市洁净工程,力争使城市的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加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垃圾处理场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垃圾处理场存量垃圾治理的试点建设,开展旗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五是保障供热、供气安全。推进供热管网改造和维护工作,有效增加集中供热面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2015年设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逐步建立城市燃气安全评价制度,无管道天然气资源的城市要加快压缩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站点建设,在楼房密集的城市区域要尽快淘汰罐装液化气。

六是城市新区建设要留足绿地空间,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不低于5平方米,城市居民出行“500米见园”的比率力争达到60%。对重要街道、河湖、公园、商业中心、广场、城市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要进行重点绿化塑造。完成20个设市城市和69个县城的城市出入口整治。

七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系统,建设绿色慢行系统。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年内力争完成对城市危桥的加固改造,地级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八是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市融合。配合自治区法制办研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今年,国家将召开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我们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生态宜居美丽县城创建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村镇规划建设力度。

一是积极探索适宜于新形势下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的村镇规划理念,组织开展各类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2015年完成剩余22个自治区重点镇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积极推动村镇建设发展。抓住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机会,全面推动各地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农村垃圾治理方式。做好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保护,开展美丽宜居小城镇创建工作,加大力度做好传统村落和民居的挖掘与保护。

三是全力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要结合各地上年度危房改造情况,合理分配今年的危房改造任务,力争2015年完成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指导各地落实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政策,确保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牧户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六)发展壮大建筑业、勘察设计业,规范建筑市场。

一是着力扶持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专业企业,引导企业将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寻找能够进入的新领域,拓展生存空间,提高区内企业市场份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区外市场。部里今年要专门召开全国建筑业大会,我们也要抓紧研究促进建筑业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标准定额工作。将先进成熟的技术、产品纳入工程技术标准和标准设计,加大“四新”技术的转化力度,促进工程领域科技水平的整体提升。组织编制适应建筑工程和节能减排需要的基础通用标准,继续完善建筑设计与建筑装修一体化技术措施。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推进施工图审查信息化。继续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新一届计价依据。

三是完善电子招标投标配套制度,指导各地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是推进建设工程社会保障体系和建筑劳务服务体系的城乡全覆盖,管好用好建设工程社保费。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预防和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五是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继续做好自治区本级代建项目管理工作。

(七)全力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继续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要进一步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及架体的防护和跟踪检查,特别是停缓建工程的基坑和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落实责任人,跟踪整改。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努力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

三是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试验工作质量管理,确保勘察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特别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队伍建设。

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精锐队伍。

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群众意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的工作特性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十分密切,各级住建部门领导干部都要真正关心群众疾苦,越是困难心里越要有群众,立场始终站在群众这边。要学习学习再学习,调研调研再调研,以掌握真实情况,全力推进工作。

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有为才能有位,我们要视要求为信任、把期待当责任,充分认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研究、解决新常态下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实践意识。既要善于掌握、运用先进的理念、知识、技术,也要善于从活生生的实践中闯出一条成功之路。这方面,我们曾取得过不错的成绩,如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开发运用就走在全国前列,棚改、农危房改造也摸索出了“北梁模式”“幸福院模式”。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加快保障房、公积金、房地产统计分析、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施工图审查、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同时进一步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拟分别召开物业管理、住宅全装修等内容的现场会。

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法治意识。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们的队伍既要干活,也得干净。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梳理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强化依法行政。重点加大对行政审批、资金管理、执法处罚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鼓舞士气,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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