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做深做细做实城市更新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一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城市更新“为了谁、依靠谁、由谁评判”的根本问题。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拆改翻新、空间再造,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实践;唯有把群众诉求、群众智慧、群众评价贯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全过程,才能推动城市更新从“重形态”向“重民生”、从“强建设”向“提质效”转变,让城市既有现代化的品质,更有可感可及的温度。
改造前问需于民,把更新方向立在群众急难愁盼上。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城市更新的出发点,不是图纸上的精致景观,而是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堵点痛点。过去一些地方“重工程、轻需求”,照搬标准化改造模板,忽视老旧小区、街巷片区、历史风貌区的差异化诉求,结果出现“改造好看不好用”“工程落地群众不买账”等问题,根子在脱离群众、闭门决策。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首先要把问需于民作为前置程序,通过社区走访、民情座谈、线上征集、议事协商等渠道,常态化摸清老旧设施改造、停车资源扩容、公共配套完善、人居环境提升等真实需求,形成需求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改什么”,优先实施群众呼声最高、受益面最广的民生微更新,坚决防止大拆大建、盲目提质,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改造中问计于民,把方案生成嵌入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也是城市更新最直接的参与者、建设者。城市更新涉及空间重塑、业态调整、利益协调和治理优化,单靠政府一方难以穷尽复杂场景,必须变政府“独角戏”为各方“大合唱”。问计于民,本质是把群众首创精神转化为治理效能。在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施工组织等关键环节,应搭建居民议事、专家论证、商户协商、社会组织参与的开放平台,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调整公开,鼓励群众参与细节打磨和施工监督。对老旧小区改造、片区有机更新、历史风貌保护等重点任务,要充分吸收基层治理的鲜活经验和群众身边的实用办法,因地制宜优化技术路线和时序安排。这样既能在源头上化解矛盾、凝聚共识,也能让更新方案更接地气、更具韧性、更可持续。
改造后问效于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终标尺。城市更新成效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评价高质量城市更新,不能只看工程进度和硬件颜值,更要看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切实提升。要把问效于民作为落脚点,构建“谋划—实施—验收—复盘”的闭环机制,打破“重台账、轻实效”的考核惯性,把群众反馈、日常体验、民生改善成效作为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项目完工后,常态化开展回访评估,围绕居住环境、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听取真实评价,对短板弱项限期整改、对共性问题制度化解。同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资金来源和监督方式,依托群众监督防止“重建设、轻管护”和问题反弹,真正做到改造一片、提升一片、幸福一片。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真正用好“三问于民”方法论,以问需精准破题、以问计汇聚民智、以问效检验成果,始终把人民需求作为第一导向、人民智慧作为第一资源、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做深做细做实城市更新各项工作,必将开辟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