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日前,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健全完善“宽进、严管、重处”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通知,核查对象为注册地在陕西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建筑业和监理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为提升监管效率与针对性,当建设工程企业存在以下情形时,将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在核查标准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和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延续及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和数量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核查。
核查方式上,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托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
对于核查结果的处理,通知作出细致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动态核查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由一体化管理系统发出预警信息,并在企业页面标注“资质异常”。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取消“资质异常”标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后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1个月内对其标注的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整改期满前企业完成整改的,可向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复核。对一体化管理系统上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经复核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公示,并推送至全国平台予以公示。
通知提到,对被标注“资质异常”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对上述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则及时予以处理。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交通、水利及通信等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推送至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质异常”企业联合检查,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持续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风险隐患,有效净化建筑市场环境。